为适应旅游客运市场的发展需求,进一步规范完善旅游客运市场,营造安全、秩序、健康、质量的旅游客运环境,保护游客和旅游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经赤峰市旅游局、赤峰交通局协商,在赤峰市三级以上经营资质企业的营运客车中,选择车况技术、设备及服务质量达到旅游汽车服务基本要求的59辆大巴车作为赤峰旅游巴士,并统一配置套帽、食品袋、垃圾袋、过道铺垫等相关配饰。对旅游巴士司机进行上岗培训并颁发旅游包车驾驶员资格证书。赤峰旅游车队由赤峰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统一调度使用,并根据旅行社需求安排旅游团队用车、会务包车及其他用车。